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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6体育:6686体育章程

(根据2024年8月19日《6686体育教育厅关于同意6686体育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修正)

 

6686体育肇始于1952年的6686体育人民政府交通厅干部训练班,1956年确定校名为6686体育交通学校,1964年改建为6686体育交通技工学校,1965年改称6686体育交通技术学校,1967年复称6686体育交通学校,2001年升格为6686体育。2011年,学院主管部门由6686体育交通运输厅变更为6686体育教育厅,并实行6686体育教育厅、6686体育交通运输厅共建机制。2014年,学院被授予6686体育优秀示范性高职院校。2019年,学院被教育部授予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22年,学院成为6686体育高水平高职学:妥ㄒ到ㄉ杓苹ㄉ璧ノ。

学院以交通特色鲜明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为办学目标,坚持立足交通行业、面向区域发展、促进西部开发、服务国家战略”的办学定位,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和服务发展为办学理念,以培养推动陕西经济社会和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己任。

为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学院名称为“6686体育”,英文译名为Shaanxi College of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SCCT。

第二条  学院法定注册地址为6686体育西安市文景路19号。现有文景校区(西安市文景路19号)、通远校区(西安市高陵区旅游大道8509号、自强校区(西安市自强西路289号)、太白实训基地(宝鸡市眉县汤峪镇潼关寨三组)。

第三条  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党委领导、院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监督。

第四条  学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依托交通运输行业,培养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和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五条  学院实行和二级学院两级管理为主的内部管理体制。

学院按照科学合理定位、突出交通特色的原则,依法按程序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科学研究,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发挥文化传承创新作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第六条  学院的主要教育形式以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教育为主,同时进行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二章  举办者与学院

第七条  学院举办者为6686体育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为6686体育教育厅,学院办学规模由6686体育人民政府核定。

第八条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决定学院的设立、变更和撤并;

(二)依法确定学院的领导体制,并按照有关规定,任免学院负责人;

)指导学院改革发展,并实行监督、评价管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举办者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维护学院合法权益,指导学院工作,为学院改革发展提供必要保障,逐步增加办学投入;

(二)支持学院依法自主办学、自主管理,开展人才培养、队伍建设、专业建设、科学研究等活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学院享有以下权利:

(一)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依法自主确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聘任、配备;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内部收入分配;校园规划、管理和建设及其他项目;

(三)根据国家政策、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依法按程序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规模,拟定招生方案、调节招生比例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教育和管理,实施奖励、处分和颁发相应学业证书。为推动学院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授予荣誉称号;

(五)自主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活动,积极筹划和拓展各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六)与交通运输行业及其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多种形式合作,开展集团化办学。依法与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各种主体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化交流与合作活动;

(七)依法接受捐赠、收取学费及有关费用,对受捐赠财产统筹管理和使用;

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学院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制定严格和明确的权利行使制度;

(二)按照国家和学院信息公开规定依法公开相关信息,接受举办者、主管部门的监督及校内民主监督、社会监督;

(三)根据国家教育教学质量标准,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开展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活动;

(四)保护受教育者、教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五)保护学院资产不被侵占、破坏和流失;

(六)营造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和科学研究氛围,倡导严谨求实的学术风气,营造有交通特色的校园文化环境;

(七)坚持依法治校、民主办学,开展法制教育,推进法治和廉政文化建设,维护教育公平正义;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学院党委

第十二条  学院党委全面领导学院工作,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学院党委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党委会、书记办公会等领导学院工作。党委会和书记办公会由学院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集体讨论决定学院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  学院党委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院师生员工推学院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历史、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知识

)审议确定学院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讨论决定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凑崭刹抗芾砣ㄏ,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学院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学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履行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接受同级纪检组织和上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领导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学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领导学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

第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6686体育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院的党内监督机构,依据党内有关规章制度,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保障学院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节  院长

第十五条  院长是学院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落实学院党委决定的相关事项。

院长通过院务会议、院长办公会等行使职权。院务会议和院长办公会是学院的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由院长或院长委托的副院长召集,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院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学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拟订专业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学院内部行政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推荐副院长人。溉魏徒馄感姓组织机构负责人;

(四)聘任和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学院资产,积极筹措办学经费,维护学院的合法利益;

(六)代表学院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签订合作办学、学术交流等有关合同;

(七)其他需要院长决定的事项。

第三节  学术组织

第十七条  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是学院的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并依据其章程开展工作。

第十八条  学院学术委员会下设教学工作委员会、科研工作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向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根据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授权制订并遵循各自章程,具体承担学院学术委员会授权的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

第十九条  学院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是学院对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审的学术机构,依据学院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  学院设立教材工作委员会。

党委对全校教材工作负总责,教材工作委员会主任由校党委书记、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分管教育教学工作的校级副职领导担任。二级学院成立学科专业领域教材工作分委员会。教材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等职业教育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确定教材建设规划、制定相关制度、指导各教材工作分委员会工作、对教材工作进行政治把关。

第四节  教学科研机构

第二十  二级学院和研究机构(所、中心等)是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在学院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

第二十  二级学院根据学院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发展规划;

(二)组织实施专业建设、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

(三)负责师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

(四)依据有关规定实施人员聘任与管理;

(五)管理使用学院核拨的办学经费和资产;

(六)行使学院赋予的其他职权。

独立建制的研究机构(所、中心等)的职权参照二级学院执行。

第二十  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二级学院管理决策的基本形式,研究决定二级学院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第二十四条  二级学院党政领导交叉任职,院长兼任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兼任副院长。

第二十  二级学院院长全面负责二级学院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

第二十  二级学院党总支发挥保证监督作用,贯彻执行学院党委的各项决定,负责二级学院的思想政治、党建和学生管理等工作,支持行政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领导二级学院工会分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组织开展活动。

第五节  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  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和民主管理学院的重要组织,在学院党委领导下,依照教代会章程开展工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作出。

第二十  学院工会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  工会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组织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高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第六节  群众组织、民主党派

三十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6686体育委员会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领导下依其章程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三十一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在学院党委领导下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学生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常设机构,学生会是学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和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并接受上级团组织等有关部门工作指导。

第三十  学院支持院内各民主党派组织及社会团体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参与学院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第四章  教职工

第三十  学院教职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组成。

第三十  学院对教职工实行聘用制,并进行考核、奖惩和管理。

第三十  学院对教师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制度。

第三十  教职工除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以下权利:

(一)合理使用学院公共资源,公平获得与自身发展相应的工作机会和条件;

(二)按照贡献和岗位职责使用学院公共资源,并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四)公平获得与其贡献相称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五)知悉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参与民主管理,对学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就专业技术职务、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八)学规章制度和聘任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  教职工除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恪尽职守,勤勉工作;

(二)尊重和爱护学生,公平对待每位学生;

(三)珍惜和维护学院声誉、秩序和利益;

(四)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五)执行学院决定和决议,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交通运输等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开发;

(六)按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有关活动;

(七)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八)聘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  学院设立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健全教职工权利保护、救助和申诉机制。

第三十  学院根据国家政策,逐步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四十  学院维护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学生

四十一  学生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被学院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和具有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四十  学生除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合理利用学院公共教育资源;

(二)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跨专业选修课程;

(三)公平获得在国内外深造学习和参加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机会,公平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励;

(四)依照法律和学院规定组织或参加学生社团;

(五)学院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  学生除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珍惜和维护学院名誉,维护学院利益;

(二)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和学生行为规范;

(三)按规定交纳学费及其他费用;

(四)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

(五)学院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  学院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法、违纪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十  学院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健全学生权利保障机制,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四十  学院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勤工助学等活动。

第四十  学院建立学生资助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保障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并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发展型资助。

第四十  非学历教育学员、进修生及其他在校学习人员依照学院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第六章  理事会

第四十  学院依法设立理事会,对学院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审议和监督,帮助学院争取办学资源,促进社会各界与学院在各领域开展合作。

五十  理事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其章程开展活动,其成员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第七章  校友和校友会

 校友是指在学院及其前身学习三个月以上,毕业、结业、肄业的人员;在学院及其前身工作过的教职工;学院名誉教授、特聘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和访问学者等;经学院批准,获得校友会会员资格的个人。

学院以多种方式联系和服务校友,鼓励校友参与学院建设和发展。

五十二  学院设立校友总会。校友总会是校友自愿参加、从事校友联谊工作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其宗旨是团结、依靠和凝聚校友力量,为学院建设发展和校友服务。

校友总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五十  学院鼓励和支持校友依法成立具有界别、行业、地域特点的校友会,各校友会作为校友总会分支机构,接受校友总会指导。

第八章  后勤、资产与财务

第五十  学院坚持为教学、科研、师生服务的后勤工作宗旨,深化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后勤服务体系,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

第五十  学院对拥有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及院办产业资产依法享有相关权利,并依法设立资产经营公司,管理院办产业,确保学院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十  学院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学院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来源渠道,合法获取办学经费。鼓励和支持院内各单位面向社会筹措教学、科研经费及各类奖助基金。

第五十  学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依照相关规定设立财经委员会。

学院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依法对财务、资产、基建、科研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第九章  校训、校徽、校旗、校歌和校庆日

第五十  学院校训为“德技并修、交融成才,知行合一、通达天下”。

第五十  学院校徽为双环同心圆,外环内上半部呈弧形标注“6686体育”汉字、下半部呈倒弧形标注“Shaanxi College of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内环中有象征道路、桥梁的抽象组合图,居中为“1952”建校时间标识。

六十  学院校旗为长方形旗帜,上部为红底,下部为蓝底,中间为白底,白底上为校徽、校名及校名的英文翻译。

 学院校歌为《6686体育校歌》。

六十二  学院校庆日为9月22日。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  章程的制定与修改,须经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院长办公会审核、学院党委会审定,报省教育厅核准后发布。

第六十  本章程生效后制定的学院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本章程生效以前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六十  本章程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六十  本章程自6686体育教育厅核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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